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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麻城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14日核准备案,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组织麻城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2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227名,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136名,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91名。新机制教师招聘资格条件详见省公告,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麻城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报考岗位表(新机制招聘)》(附件1),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具体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详见《麻城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报考岗位表(城区招聘)》(附件2)。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相应的学历,其中新机制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麻城市在职在编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麻城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麻城市政府网官方网站(http://www.macheng.gov.cn/col/col17682/index.html)、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麻城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9:00至3月21日17:00。

2.报名网站:湖北教育考试院官网。

3.报名办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直接登录湖北教育考试院网站,按时报名。省教育考试院电话:027-68880231。

考生报名填报岗位时,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县(市),其中新机制小学语文(MC01、MC02、MC03)、新机制小学数学(MC04、MC05)岗位的考生须报到片区,待笔试成绩公布、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按所报片区分片面试,分片选岗,分片录用,具体分片情况见《岗位表》。除上述岗位外的其他岗位不涉及分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赴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由湖北省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

(1)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具体内容与省公告一致。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22日14:00--17: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合格线:此次教师招聘笔试按各科目卷面满分的40%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缺考任意一科或任意一科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笔试成绩计算方法: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含资教、特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按照《关于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有关政策的公告》要求,于3月15日9时至3月24日17时(工作时间)到报考岗位所在地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1)面试入围比例。分学段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予以保留。

(2)面试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引进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重点审核拟参加面试人员提供的本人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等,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并确定面试人员和面试时间。

①关于年龄计算。年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②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其中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聘用通知下达后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聘)用。

③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如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④关于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3)面试。面试公告在原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开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以上各项分数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4.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中的教育教学专业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再加试专业知识。

四、体检与考察

按考生总成绩,根据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考生按所报岗位从高到低分别排序,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通过麻城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六、聘用与管理

(一)选岗。分学段、分学科按照“总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原则,分组进行选岗。

(二)聘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将招聘结果报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备案,经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七、其他事宜

1.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均按《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版)的规定执行,或者由麻城市人社局和教育局研究决定。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0713-2995866

举报电话:0713-2995356

附件:

附件1:麻城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报考岗位表(新机制招聘).xls

附件2:麻城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报考岗位表(城区招聘).xls

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

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麻城市教育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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